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宏华数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11月1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878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浙商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9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5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15.00%,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30.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84.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
根据《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120.27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即161.5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6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4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604027%。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7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0.28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7月1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7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经确认,《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有效。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30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宏华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宏华数科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2,92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宏华数科股票。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6月2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43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14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 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5,871,400万股。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的结果如下:
其中余股28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金组合。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7月2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7月5日(T+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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