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旅游攻略自由行厦门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6-28浏览:

  非常感谢吴副主任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这位网友考虑的挺全面的。的确,一座城市的历史底蕴能助力其旅游发展,尤其当今文化游比较火热。目前,我市有一处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鼓浪屿),两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集美学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要求,我市已具备申报条件。我委已按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要求,准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结合已开展的风貌保护专项规划、风貌建筑保护名录普查认定工作以及全市战略规划、一张图梳理工作,积极聘请专家、上级文保部门进行专业指导,争取早日获批历史文化名城,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

  厦门是知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可是好像历史景点并不是很多;厦门的城市建设史主要集中在近现代,不知是否能成为历史文化名城?

  这位网友关注的是革命遗址,我们一般从狭义上理解为“红色文化遗产”。经初步普查(史料查询和现场调研),我市红色文化遗产有97处。2017年,我委进一步加强对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完善和实施厦门红色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深入开展红色文化遗产的普查调查和科学梳理,重点对红色文化遗产进行编辑整理、统计造册和分类归档。在普查梳理的基础上,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价值评估和鉴定,对不同级别、不同价值的红色文化遗产采用不同管理方式,实现红色文化遗产分级保护管理和资源分配最优化。同时,结合我市及周边城市旅游环境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策划红色旅游线路和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分期分批做好我市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和提升利用。

  这个网友很细心,谢谢你对厦门市的历史风貌很如此关心。我市的历史建筑数量非常多,此前做的工作只是一个开始。迄今为止,对全市历史、建筑、艺术和纪念意义特别明显的建筑进行基础资料整理、信息化录入、本体定位及保护范围划定,经历史风貌专家委员会筛选、初步评定出保护名录。今后,还将逐年持续进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名录普查和认定评审工作,重点对记录厦门历史发展沿革的工业遗产、名镇、名村等历史风貌要素进行普查认定和保护利用。

  我市好像有一些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有关的遗址,厦门大学就有好几处。不知这些遗址是否也有纳入历史风貌保护呢?

  据我观察和了解,我市的有历史的建筑很多,中山路集中成片的很多,各个区的村庄里面也分布不少,请问我们都已经调查认定完了吗?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历史风貌建筑根据其历史、风格、艺术、研究的价值,分为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种保护类别。列为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变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修;列为一般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保护规划和每幢历史风貌建筑的特点,制定保护方案并送达保护责任人。制定保护方案时听取保护责任人的意见。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名录经市政府批复认定后,将进一步按照“一栋一案”的原则,逐栋开展已挂牌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案的设计,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落到实处,有针对性的保护好、利用好每一处历史风貌建筑,保存历史文化遗产,留存和塑造历史文化风貌。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将参照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单栋建筑保护设计,聘请国内有资质、有经验的建筑设计单位(事务所),逐步完成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建成三十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列入保护名录。

  (四)建筑样式、空间布局、使用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

  符合前款规定但已经灭失的建筑,按原貌恢复重建的,经认定也可作为历史风貌建筑。

  反映地方特定时期的历史文化、民俗传统,且具有保护价值的旧址、遗址,可以列入保护名录。

  遵循全市历史文化发展和城市存量更新的综合部署,结合危旧房改善和“城市双修”工作,在已完成保护规划和保护名录认定工作的基础上,细化开展历史风貌保护和利用规划。

  学习借鉴国内外城市更新、街区复兴、遗产活化利用的成功经验,策划、划定几个特色鲜明、差异化特征的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和特定(风貌)区,综合规划、建筑、景观和文创等单位的设计和策划技术力量,结合不同区域、要素的历史价值,融入传统工艺、艺术和业态,细化历史风貌要素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和创新策划,指导旧城保护、更新的建设实施,延续传统风格、传承历史文脉、激发旧城活力。

  看来我市对单体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倾注了较大的力量,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案例和经验。除历史建筑之外的历史风貌,我市是否有做一些相应的保护工作呢?

  根据建规〔2017〕245号文,厦门市被列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

  早在1998年,我市就切实推进历史建筑的建档保护和逐栋编制保护方案工作,做到“一幢一档,一栋一案”。建档的主要内容有:建筑名称、所有人姓名及简介、建筑面积、完损等级、结构、建筑特色等,使每一幢建筑有了较具体详细的身份档案资料,每一份调查表都附上了体现历史建筑特色的数码照片。对历史建筑的整理和统计分析,建立日常保护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数据库。

  鼓浪屿“申遗”过程与“金砖会晤”筹备过程对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改善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尤其是鼓浪屿的“申遗”准备与迎检的近五年期间,开展了“申遗”核心要素(主要是历史建筑)的整治修缮利用,积累了大量的实践案例和经验。

  我市将通过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探索顶层设计及创新政策机制,开展示范项目,总结工作经验,为其他城市提供可供借鉴的保护方法与途径。

  据了解,厦门市被住建部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那么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一定有自己的创新点吧?

  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风貌的规划编制工作,从规划角度做好对历史风貌的保护利用管控,目前已经形成了“市域保护专项、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单栋历史建筑保护方案和修缮设计”,从整体到单栋历史建筑的不同层次和深度的保护规划设计体系,完成了《厦门市历史风貌保护专项规划》《厦门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等规划编制。

  2016年,结合全市空间战略规划和空间一张图的梳理工作,补充全市各区不可移动文物点、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等历史风貌要素的保护名录(名单+范围)划定;编制《厦门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对厦门市历史风貌进行整体梳理、汇总,全面评估已编制历史风貌类保护规划,建构全市历史风貌保护体系。

  原来厦门市的历史风貌这么丰富!那么,历史风貌的规划体系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市规划委都编制了哪些方面的规划来进行日常管理和规划统筹的呢?

  文物保护单位:已公布的226处(其中涉台文物87处)。国家级文保单位7处34个文物点、省级文保单位39处45个文物点、市级文保单位110处112个文物点、区(县)级文保单位70处。另有已登记待分级不可移动文物1886处。

  历史建筑:从2000年启动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开始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普查推荐历史建筑1541处。已挂牌的历史建筑391处(集中在鼓浪屿),已审查待认定挂牌的610处(分布在全市的六个区,其中思明区(除鼓浪屿外)216处,湖里区19处,海沧区59处,集美区92处,同安区106处,翔安区118处),待审查待认定挂牌的540处(集中在鼓浪屿)。

  好。厦门市虽然是一个年轻的城市,但是历史风貌要素还是很多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厦门经济特区设立以来,在积极发展经济、大力进行城市建设的同时,我市对历史风貌的保护投入也较多,厦门市的历史风貌保护工作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包括历史风貌区、文保单位、历史风貌建筑和古树名木四大类。

  历史风貌区:世界遗产地1个(鼓浪屿);历史文化街区3个(2014年批复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鼓浪屿,2016批复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集美学村);历史风貌区2处,厦港、同安旧城;下一步拟进行普查推荐的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4处,祥店古民居、华侨新村、海沧新垵、霞阳闽南红砖民居、翔安吕塘古村落。

  听了您介绍的厦门市历史风貌的基本情况以及管理机构之后,愈发觉得我市近二十年来对于历史风貌的保护很是重视,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那么,您能具体透露一下厦门市历史风貌保护的具体情况吗?

  1998年开始,设立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职负责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2003年区划调整后,进一步加强对风貌建筑保护开发力度,增加了风貌建筑保护办公室技术人员,增聘一些专家进入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

  根据法规的要求,2016年分别成立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评审委员会、厦门市历史风貌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是评审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和历史建筑保护方案,评审认定历史风貌区、已列入保护名录但需要调整或撤销的历史建筑和未列入保护名录但确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改建或者重建方案,论证因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等特殊需要确需迁移的历史风貌建筑,评估论证面临严重损毁危险,无法修缮复原的历史建筑的重建价值。专家委员会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起了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您刚才提到,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来保护历史风貌,那有明确具体的管理、保护机构吗?

  我市自2000年启动历史建筑普查工作以来,陆续开展文保单位、历史建筑(我市特称为 “历史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的名录普查和价值评估,并划定紫线进行规划保护,使得大部分历史风貌得以较为完整的保护和积极的利用。

  2000年,出台《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立法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该条例于2009年重新修订。其后又陆续出台了活化利用鼓浪屿历史建筑的相关政府规章《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厦门市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厦门市鼓浪屿建设活动管理办法》等。2016年,将历史风貌的保护利用立法扩大到全市范围,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这部法规是目前厦门市历史风貌保护利用方面最主要的地方法规。这些法规规章的颁布使厦门市历史风貌的保护利用有了法律保障。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一个城市的历史风貌承载着城市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加强历史风貌保护,对于延续城市文脉,推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吴振志先生做客政府网,介绍厦门市历史风貌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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