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个法律常识宪法篇1000个社会常识
毫无疑问当今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我们当中又有多少人可以自信的说自己懂法呢。又吃了多少不懂法的亏,今天小编分享一本书《不可不知的1000个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是一些老百姓必须知道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我们应该且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
案例:某村村委会丢失了一台办公用电脑,为尽快差个水落石出,村支部林某召开了支部及村民委员会会议。在林某的建议下,会议决定,对全村进行普遍搜查。于是林某召集来村中10名年轻人,在他的带领下,挨家挨户地搜查了每个村民家庭。请问,村支部林某带人搜查村民家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
法律解析:林某的行为,触犯了《宪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搜查是公安机关、人民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它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林某虽身为村支部,但他无权侵入公民的住宅并实施搜查行为。
《宪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入侵公民的住宅。
案例:小宫是一家私企职工,女友小兰与其分手之后,小宫一直对其纠缠不休。后来,小宫听说小兰有了新男朋友并与之同居,不禁又气又恨,为索“情债”,小宫跑到小兰家,小兰开门后见是小宫,拒绝让他进入,小宫强行进入小兰屋内,小兰一直要求其离开,小宫就是懒着不走。无奈之下,小兰只好拨打“110”求助。那么,小宫的行为合法吗?
法律解析:小宫的行为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规定,小兰拒绝小宫进入时,小宫强行进入,并且在小兰一直要求其离开的情况下,小宫依然不肯离开,侵犯了小兰的住宅权,小宫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宪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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