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新路向-

时间: 2024-08-07浏览:

  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针对教育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开启了中国教育发展的历史新阶段。根据十三届全国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成为“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

  自的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来,教育界针对“经济转向高质量,教育怎么办”展开了系列热议。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以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等重大部署背景下,围绕“教育有质量发展”的研究主张陆续涌现,不仅反映出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之变化,也为“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奠定了舆论基础。

  《建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进一步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教育现代化目标提供了明确的改革方向和具体要求。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不仅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方向,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对教育的新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环节,关注到了教育“高质量发展”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关注到了教育系统内部优先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才能促进社会各子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作用。因此,关注教育发展的质量而非速度,依靠创新来推动发展、依靠质量来夯实发展,将逐渐成为公众共识。当前,整个教育系统都在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这一方向和要求展开部署,把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变成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实践的切实行动。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需全面理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质量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如事物的形状、颜色、气味等,这是质量之“质”的规定性;二是表示由此衍生出的满足特定对象需求的程度,即适用性,如好坏、优劣等,这是质量之“量”的规定性。

  质量是一个事实与价值耦合的概念,不同主体所理解、认可的质量都是事物自身属性与个体合意性的函数。如今,质量概念已从符合性质量、适用性质量上升到满意性质量。“高质量发展”是对发展状态的一种事实与价值判断,意味着教育在“质”与“量”两个维度上达到优质状态,表现为教育享用价值与质量合意性的提升。它既涉及教育增长方式和路径的转变,也是一个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的过程。结合我国教育发展现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平发展的质量更高。基本消除区域、城乡、学校之间教育不公平现象,增强教育制度供给的充分性与平衡性,建立健全“兜底”机制、保障机制,优化改进分享机制和动力机制。

  第二,均衡发展的质量更高。立足教育布局差异和区域发展不均衡现实,科学规划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空间布局,健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优化教育格局。

  第三,协调发展的质量更高。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实现校际协调发展目标。

  第四,全面发展的质量更高。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力深化教育改革,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障碍和弊端。

  第五,创新发展的质量更高。实施教育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教育创新新动能,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提前布局,补齐制度短板,消除僵化路径依赖,打破固化行为结构,激发教育创新活力。

  第六,优质发展的质量更高。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要素潜力,实现各类教育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使各类教育要素边际生产率与边际收益达到最优,促进教育发展制度、发展动能、发展过程、发展方式最优化。

  第七,持续发展的质量更高。致力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教育,打造教育可持续发展新常态。

  第八,安全发展的质量更高。坚决落实好为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和使命,实施课程思政、“三全”育人,给学生以正确的理想信念引领、爱国情怀培育、品德修养提升、高远志向熏陶、奋斗精神培养和个人修养锤炼,成为立志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宏观地说,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满足高质量需求的发展,是新发展理念引领下的发展,是全面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优化教育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发展,是从“数量追赶”转向“质量追赶”、从“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发展。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不仅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教育所提出的新要求,也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教育承载的新使命、新期待和发展新蓝图。

  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关系全局,我国教育制度优势明显,人才资源基础较好,因此,“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认识并利用好有利条件,在制约教育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上下手,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从而释放教育创新与服务潜力。

  在教育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标准反映各方利益,互相之间衔接配套。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标准,将劳动教育、体育、美育等内容纳入质量监测和督导指标体系。尽快出台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标准、中小学校办学质量标准、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质量标准。第二,完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教育标准质量。成立教育标准管理委员会,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教育智库专业优势,更新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标准,提升标准水平。第三,加大标准宣传力度,树立标准观念和意识。第四,建立标准的监督机制,形成按标准办事惯。

  第一,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形成科学有效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的体制机制;建立“幼儿教育小学化治理”常态制度。

  第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厘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全面复归学校教育的育人优势和育人职能,担负起全面育人的责任和使命;全面总结优质学校的成功办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精粹,承典塑新;全面优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全面完善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体系。多渠道提升教师队伍质量,形成以优秀人培养更优秀人的新局面。制定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第三,高中教育,普及、多样发展。通过相关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调节措施,缓解高中入学的恶性竞争;倡导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第四,高等教育,固本强研、创新发展。本科教育是根,必须坚持“以本为本”,固学校定位之本、固人才培养之本、固优质教学之本、固教师立身之本;全面落实“四个回归”,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秉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做好二级、推进三级专业认证,实施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加强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生教育,重在为培养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

  第五,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坚持扶持先行、规范并重;创新办学体制,鼓励基金会办学;厘清学校定位,提高学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适切度;优化教学过程,强化质量管理,细化教学规范,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职业教育,提高质量。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调整职业教育发展重心,发展高中后职业教育;调整职教课程中心,对接产业人才需求;调整职教教学中心,强化工匠型人才培养;支持和帮助农业大省发展好农村职业教育;开展省部共建改革试点,探索老工业基地职业教育发展新途径。

  第七,特殊教育,普及发展。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为特殊群体创造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科学布局特殊教育机构,为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支持;加强就业创业教育设计,提高学生顺利融入社会能力。

  第八,继续教育,深化发展。由全民教育转向全民学,建成服务全民、惠及全民的终身学体系;建设跨界融合、数字化、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发展模式;依托各级各类学校、大型企业等建设完善的继续教育机构。

  教育兴则兴,教育强则强。新形势,我们要抓住机遇、超前布局,强化质量基础支撑,用高质量教育夯实高质量发展,围绕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推动中国教育事业与全社会的蓬勃进步。

  (作者单位系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分中心,柳海民系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中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对策研究”[VFA190004]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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