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表决通
8月22日上午,上海市十六届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创制性法规《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全国首部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相关地方立法。
《规定》第9条明确,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本身承担相关职责的单位发挥示范作用;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积极参与,为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和公民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拓展功能,开发校外实践教育场所。
此外,《规定》第11条明确,本市对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实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校外实践教育资源库。市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评估办法开展评估,将符合标准的场所纳入资源库。(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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