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2024-09-14
隋开皇初由沙村县改现名,因在闽江支流沙溪北岸得名;另因沙溪(沙源)得名;另据《元和郡县志》汀州沙县:因沙丘以为名。
2024年3月,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全国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沙县区榜上有名。
2022年,沙县区GDP总量为375.79亿元,位列2022年三明各县市区GDP排行榜第3位。
2022年10月,沙县区寻味俞邦森林康养基地被确定为2022年福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2021年12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沙县区为全国第六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1年12月,确定为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
2021年11月,沙县区马岩森林康养基地被确定为2021年福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沙县,隶属福建省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部,总面积1815平方千米,总人口27.2万人,是全国34个苏区县之一、全国南方重点林区县。
这里气候温和,土壤肥沃,资源丰富,交通发达。东出南平至福州,西过三明至厦门,北上浙赣至京,自古即为闽西北重要商品集散地。县人民政府驻凤岗街道,全县辖2个街道、6个镇、4个乡: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大洛镇、南霞乡、南阳乡、郑湖乡、湖源乡。
闽中明珠──沙县,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县份。从东晋义熙年间(公元405年)设县,有着1600年的发展历程,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素有“金沙县”之称。沙县气候温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
2021年1月12日,经批复同意,撤销沙县,设立三明市沙县区,沙县区为三明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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