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码科技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或“公司”)于 2021年11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来竞业达”)增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0,000股,发行价格31.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3,49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7,938,484.55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1048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竞业达怀来科技园建设项目”由怀来竞业达实施,公司目前持有怀来竞业达100%股权。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同时增强怀来竞业达综合竞争力,提升其融资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应收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的部分债权合计7,800.00万元以人民币1.0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其注册资本,使怀来竞业达注册资本由2,2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怀来竞业达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因公司实施“竞业达怀来科技园建设项目”,怀来竞业达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推进进度,逐笔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请款,怀来竞业达收到公司支付的募集资金款项后及时向供应商完成支付,以顺利推进项目的实施,怀来竞业达账户并不留存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0月26日,为实施竞业达怀来科技园建设项目,怀来竞业达已向公司请款募集资金72,660,739.27元;同时,为保证怀来竞业达运营,向公司请款自有资金20,241,974.06元,共计形成竞业达对全资子公司的债权92,902,713.33元,本次把其中的7,800.00万元债权转为竞业达对怀来竞业达的投资。
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以债转股方式增资,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综合竞争力,改善其财务状况并提升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并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实质性影响。
怀来竞业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以债转股形式增资不会产生新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减少经营和市场风险,提高收益。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怀来竞业达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怀来竞业达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怀来竞业达100%股权,怀来竞业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竞业达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竞业达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31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马忠先生、郝亚泓女士、肖波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瑞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31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持李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全资子公司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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