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常识】内生活制度规范指引,生活常识议论

时间: 2025-02-10浏览:

  (1)员必须参加员大会、小组会和上课,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2)“三会一课”要突出学和教育,突出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结合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氛围庄重、形式多样。

  (3)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小组的生活,坚持员领导干部讲课制度。

  (2)按照规定开展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

  (3)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员和预备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员资格;

  由支部召集并主持。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2)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员半数为通过。

  支部委员会是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重要事项提交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由支部召集并主持。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案。

  员人数较多或者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小组,并设立小组组长。小组组长由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小组员推荐产生。

  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员讲课,委(组)、支部每年至少讲1次课。

  针对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两对照一分析”:员对照合格员标准、对照入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性分析。对性不强的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或除名。

  (1)支部召开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员进行评议;

  (2)支委会会议或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议意见。

  开展频次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员之间、员和员之间,每年谈心谈线.

  (1)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收员、干部约谈。(2)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

  ①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问题突出等情况的员,支部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

  ②对收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员,支部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超出和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2.

  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分管负责同意。两个以上联合请示报告的,应当协商一致后呈报。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对有关情况做出说明。②应当根据重大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采用口头、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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