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

时间: 2024-05-07浏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8月13日、8月14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21.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4日、8月5日、8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4.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0年8月10日、8月11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再次超过20%,再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再次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8月13日、8月14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超过20%,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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