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山石网科通

时间: 2024-05-13浏览:

  原标题: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6日,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数码”)的全资子公司神州云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云科”)与Alpha Achieve High Tech Limited(越超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超高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神州云科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受让越超高科持有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30.SH,股票简称“山石网科”)的21,537,000股股份,价款总额为447,538,86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神州云科持有山石网科的股份比例为11.9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神州云科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262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神州云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经事后审核,发现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的登记在册时间录入有误,现更正如下:

  (1)截止2023年4月25日15:00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1)截止2023年4月21日15:00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2023年4月21日15:00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1)除议案3外,以上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8、9.01、9.02和9.03项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需普通决议即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两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线)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 登记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至下午5:00止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除议案10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余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第10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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