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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教育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新时代文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深化文物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文物领域技能人才培养,教育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文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这是针对文物职业教育的首个全国性指导文件,旨在以完善文物领域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持续提升职业学校文物相关专业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努力形成结构布局合理、培养质量过硬、产教深度融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为推动我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文物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面对丰富的文物资源、繁重的文物保护任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亟待深化文物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教育部与国家文物局共同加强文物相关专业的人才供需衔接,完善文物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打造高素质文物人才队伍奠定坚实基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文物职业教育涉及中职、高职专科和职业本科层次。各层次如何布局,各专业有何发展侧重,是文物职业教育面临的两个最基本问题。“文物保护修复、展示利用等工作对技能人才的交叉学科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都有较高要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学历层次低、学制短,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存在培养目标不够清晰、培养方案和定位的衔接不顺畅、培养内容重叠等问题,严重制约学生培养质量。”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司长罗静说。
对此,意见提出鼓励开展中职与高职(3+2)五年贯通,并加强与有关职业本科的培养衔接。同时,聚焦实施长学制,推动各层次文物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
此外,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学生就业有密切联系,“古建筑工程技术”“文物考古技术”“文物展示利用技术”专业的行业需求量较大,意见明确应重点发展。
产教融合是衡量文物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与价值链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
罗静认为,从实践层面来看,文物产教“合而不融”的问题长期存在,职业院校与文博机构没有畅通的沟通渠道,合作形式和内容缺乏系统性。
针对问题,意见明确,支持行业企业(机构)牵头,联合高水平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事业单位,打造若干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搭建政行校企(事)对话合作平台。根据意见部署,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将认定一批文物产教融合基地,主要考察职业学校、文博单位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
既有文物、化学、材料等专业背景,又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的教师严重缺乏;大部分职业院校没有针对职业院校文物相关专业编制的教材,实践课教材更为匮乏;文物相关专业实践实习时长远低于一些文物保护强国……当下,教师、教材、教法存在的问题,制约着文物职业教育的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罗静表示。比如,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提出实施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提升计划,支持文物行业业务骨干、全国技术能手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职业学校教师到文博单位挂职锻炼;开发文物建筑保护、石窟寺保护、壁画彩塑保护等产教融合优质教材、急需紧缺教材,建设优质教学资源;推动理论、实践学习一体化,专业课教学中实训时长占比不低于50%,鼓励学生到相关考古、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展览等实践项目中实习实训,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动手能力。(记者施雨岑、徐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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