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防骗指南”

时间: 2024-08-13浏览:

  每年2-3月,福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开始入学并缴纳学费,8-9月福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进入报考期,而这两个时间段是缴纳学费、报名考试类诈骗高发期,以下“防骗指南”,提醒公众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现象一:合作服务点、培训学校等中介机构及未经教育部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向考生寄送“入学通知书”“报到通知书”“贺信”等,冒充录取通知书,诱骗学生到中介机构学并缴纳学费。

  现象二:中介机构或个人通过电话、微信、QQ等网络软件联系考生,假冒高校工作人员,谎称“考生已被高校录取,需缴纳学费”,要求考生向未知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从而实施电信诈骗。

  1.正规录取通知书为《高校名称+录取通知书》,加盖高校公章而非二级学院公章,有注册信息要求和学费缴纳须知事项。非正规录取通知书无法注册学籍。

  2.成人高考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学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省教育考试院对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各高校纪检、监督部门对招生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不存在要求考生向未知公司或个人账户缴纳学费的情况。另外,缴纳学费在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考生根据录取通知书要求本人每学年自行向就读高校官方账户缴纳学费并领取缴费票据,不存在一次性缴纳三年学费的情况,不存在高校委托二级学院或机构代收学费的情况。

  现象一:中介机构或个人在网络平台发布涉考涉招信息,提供不准确政策解读和不真实信息,诱骗考生报名。

  现象二:中介机构或个人发布假冒、仿冒高校和招生的官方网站、公众账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诱骗考生报名,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

  1.认准官方信息发布平台:福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阳光专栏()是官方发布的省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平台,提供与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同步更新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校信息、专业信息和校外教学点信息,方便公众搜索浏览,在短时间内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

  2.认准官方报考网站: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上传照片及证明等材料,并自行网上缴费。

  现象一:中介机构或个人谎称“认识某某高校领导”“有招生内部指标”,引诱考生缴纳“服务费”实施诈骗。

  现象二:中介机构设立虚假报名中心、伪造印章,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员谎称“走内部指标”“搞特殊加分”,引诱考生缴纳“录取费”“指标费”实施诈骗。

  1.认准高校官方网站:考生应以各高校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公示的招生信息为准,注意甄别假冒仿冒网站和公众号。

  2.勿信特殊渠道: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个人以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代理招生,严禁违反关于报考医学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条件的政策规定而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招收在校生;严禁“先上车后买票”;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存在任何“内部指标”“私自加分”“内部补招”等违法违规招生问题,也不存在收取服务费、录取费、指标费等额外费用。

  现象:中介机构以“政策咨询”、“报名分析”、“考试辅导”为由诱导考生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甚至骗取考生的准考证号或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实施诈骗或贩卖考生信息牟利。

  防骗指南:各高校均设有专门的招生部门,考生可通过所在地的省级招生机构和各高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招生简章等相关资料查询所需信息,也可在福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阳光专栏()查询高校或经教育部备案的校外教学点电话来咨询相关政策和信息。

  现象:中介机构或个人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态,向考生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等违法行为,并向考生收取巨额“服务费”,使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通过网络报名审核。

  防骗指南: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须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录取照片、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倒查追责。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猜你喜欢

Copyright © 2023-2030 三明市梅列区才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35126号-9

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