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鸟影视台州湾集聚区“两直”拟补助对象名单
为全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高质量完成我区“两直”资金直补工作,根据《集聚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实施方案》(台集办发〔2020〕6 号)文件精神,我区现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第二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7月22日至2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纾困专班办公室联系,监督电线。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比如说,输入“台州市李四股份有限公司”或“李四”,系统将自动跳转至企业或个体户所在位置。若没有跳转,搜索栏旁边显示“0/0”,说明没在本次公示名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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