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数码视讯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 2024-11-15浏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庞博,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燃,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敏,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拟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4年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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