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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网上初审结果显示为“初审未通过需复审”,考生须在2024年11月12日下午16:00前,在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中上传相应补充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并提交复审申请。系统工作人员将进行人工复审。考生在提交复审申请后24小时内务必随时登录系统查询复审结果。复审结果显示“复审已通过”的,可进行缴费,方法与通过网上初审的相同。
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上传在读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上传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原件图片。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
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或者持有除中国人民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外的院校学历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网址: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图片。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状态,此时考生可在该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2024年11月13日24:00。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面试报名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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