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正大国际数码科技广场:延期交房近两年仍
前两年,刘先生在太原正大国际数码科技广场买了一间门面房,按理来说2018年12月30日就应该交房了,可直到现在商铺仍在建设中。
刘先生说,当初他买了间13平方米的商铺,支付了50%的首付款18万元。原本是打算投资挣钱的,却没想到拖了这么久。现在他资金出现了问题,实在拖不起了,想退房。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商品房认购合同第五条,逾期违约责任中写到:甲方逾期交房,自合同约定的最后交房日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通知交房日期之日止,甲方山西胜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二违约金。刘先生说,虽然对方逾期交房将近两年了,但他并不打算索要这笔违约金,只想解除合同。
那么正大国际数码科技广场又是为何延期这么久呢?售楼部的工作人员说,目前交房时间是2021年8月左右,网签正在办理中。他也是今年才来售楼部工作的,至于别的事他也不清楚。负责人王经理现在在外地,如果刘先生有意解除合同,只能与王经理沟通。刘先生的这种情况是否能够解除合同?
律师表示:根据刘先生所签的合同,并没有约定购房人如何解除合同,那么按照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依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司法解释,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是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解除的时间是有明确限制,在具备合同解除条件的情况下,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内应当告知开发商,要解除合同,解除的后果是要返回房款,并且赔偿相应的损失。而解除权保留一年的有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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