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区美食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沙县管理
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36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以及《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2〕15号)文件精神。经评估条件符合,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三明市下列一家医疗机构确认为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沙县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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