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5-18浏览: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省医学会、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省医师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卫发〔2016〕61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晋卫〔2014〕44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山西省医学会、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承担省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批复》(晋卫科教函〔2018〕7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由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组织建设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进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继续医学教育大数据库。

  (二)推动全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评审信息化,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电子化管理。

  (三)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及抽查检查工作,优化继续医学教育结构性调整和全覆盖。

  (四)统筹协调我省已有继续医学教育资源,主动服务各高中等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他们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五)全面拓宽继续医学教育渠道,整合和发展继续医学教育资源,规范并促进各培训机构提供形式多样的优质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1.项目申报。实现申报单位资格审核、继教项目申报、远程专家评审、评审单位审核汇总、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发布一站式管理。

  2.学分管理。使用管理平台提供的“会议系统”报名的项目,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系统将自动审核,并授予电子学分;未使用“会议系统”报名的项目,主办方须按要求上传参会学员信息和会议资料,经系统审核合格后授予电子学分。

  3.考核管理。汇总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数据,实现个人、单位、区域的数据统计查询,完成年度考核数据统筹及各应用单位数据调取及验证工作。

  1.批准公布的本省继教项目,在项目评审、授予学分、培训考核、年度考核、单位验证等方面实现数据共享,做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2.经本省认可的各远程网络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机构,将对其组织开展的继教项目设置数据接口。各远程网络培训机构将在管理平台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员授予相应学分,并将相关考核资料及学员名单汇总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经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上传至管理平台。

  3.参加非本省公布的继教项目,学员须使用《山西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证书》(以下简称考核证书)编号登录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将参加继教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上传,经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验证合格后,录入管理平台。

  向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人员统一发放考核证书,个人须登录管理平台,录入年度参加继教项目获得的学分,并出示相关证明资料报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进行验证签章。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管理、指导考核、数据终审、项目审批发布等管理性工作,数据按照每季度、年度进行汇总备份留存。

  2.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负责年度考核、抽查检查以及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3.管理平台的运行与维护、考核证书的印制等费用由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承担。

  4.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归省卫生计生委所有,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代管并承担数据安全职责。

  5.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负责服务省卫生考试中心等应用单位的数据调取工作,推动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结果信息化工作。

  6.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服务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单位,逐步完成网上评审及电子学分申领工作。

  1.各市卫生计生委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通知所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申领考核证书。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通知。考核证书发至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人员。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登陆管理平台,填写考核证书单位申请表(见附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登陆管理平台点击审核),自下而上,逐级报送。

  3.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申报数量复核及报送工作(登陆管理平台点击复核和报送)。

  4.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按照各市报送的申请数量邮寄发放,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邮寄至各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其他单位邮寄至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统一代发。

  5.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收到考核证书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工作,并要求获得考核证书的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周时间内完成网上激活。

  6.新增人员须通过管理平台自行申请考核证书并完善个人信息。从本省调入已经申领过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管理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机构名称,机构代码直接登陆管理平台可查阅本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整体情况、个人情况和其他情况。

  2.各级卫生计生委(局)可通过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分配的用户名密码查阅管辖区域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整体情况、各单位情况和其他情况。

  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要主动做好服务和培训工作,确保管理平台正常运行,尽快服务于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分批、分片开展培训工作。2.适时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市、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上一篇: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省医师协会第一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8〕10号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省医学会、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省医师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卫发〔

  2016〕61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晋卫〔2014〕44号)、《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山西省医学会、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承担省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批复》(晋卫科教函〔2018〕7号)要求,经研究同意由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组织建设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进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继续医学教育大数据库。

  (二)推动全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评审信息化,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电子化管理。

  (三)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及抽查检查工作,优化继续医学教育结构性调整和全覆盖。

  (四)统筹协调我省已有继续医学教育资源,主动服务各高中等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他们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五)全面拓宽继续医学教育渠道,整合和发展继续医学教育资源,规范并促进各培训机构提供形式多样的优质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实现申报单位资格审核、继教项目申报、远程专家评审、评审单位审核汇总、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发布一站式管理。2.

  学分管理。使用管理平台提供的“会议系统”报名的项目,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系统将自动审核,并授予电子学分;未使用“会议系统”报名的项目,主办方须按要求上传参会学员信息和会议资料,经系统审核合格后授予电子学分。3.考核管理。

  汇总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数据,实现个人、单位、区域的数据统计查询,完成年度考核数据统筹及各应用单位数据调取及验证工作。

  1.批准公布的本省继教项目,在项目评审、授予学分、培训考核、年度考核、单位验证等方面实现数据共享,做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2.经本省认可的各远程网络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机构,将对其组织开展的继教项目设置数据接口。各远程网络培训机构将在管理平台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员授予相应学分,并将相关考核资料及学员名

  单汇总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经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上传至管理平台。3.参加非本省公布的继教项目,学员须使用《山西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证书》(以下简称考核证书)编号登录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将参加继教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上传,经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验证合格后,录入管理平台。

  录入年度参加继教项目获得的学分,并出示相关证明资料报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进行验证签章。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管理、指导考核、数据终审、项目审批发布等管理性工作,数据按照每季度、年度进行汇总备份留存。

  2.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负责年度考核、抽查检查以及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3.管理平台的运行与维护、考核证书的印制等费用由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承担。

  4.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归省卫生计生委所有,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代管并承担数据安全职责。

  5.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负责服务省卫生考试中心等应用单位的数据调取工作,推动继续医学教育考核结果信息化工作。

  6.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服务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单位,逐步完成网上评审及电子学分申领工作。

  1.各市卫生计生委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通知所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申领考核证书。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由省卫生计生委通知。

  考核证书发至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人员。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登陆管理平台,填写考核证书单位申请表

  (见附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登陆管理平台点击审核),自下而上,逐级报送。3.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申报数量复核及报送工作(登陆管理平台点击复核和报送)。

  4.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按照各市报送的申请数量邮寄发放,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邮寄至各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其他单位邮寄至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统一代发。

  5.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收到考核证书7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工作,并要求获得考核证书的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周时间内完成网上激活。

  6.新增人员须通过管理平台自行申请考核证书并完善个人信息。从本省调入已经申领过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管理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机构名称,机构代码直接登陆管理平台可查阅本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整体情况、个人情况和其他情况。

  2.各级卫生计生委(局)可通过山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分配的用户名密码查阅管辖区域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整体情况、各单位情况和其他情况。

  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要主动做好服务和培训工作,确保管理平台正常运行,尽快服务于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2.适时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市、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建议。3.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各地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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