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经验和生活常识常识手记02:对社会生活的感

时间: 2024-05-30浏览:

  常识考察的并不是专业知识,有时候是你平时生活的积累和感受,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思维推断。

  如果题目中出现很专业的知识,千万不要被绕进去,而是要走出来,依据你的生活经验来判断。请看线

  )A.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B.对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应作出行政处罚C.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D.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这道题表面上看是考察时近热点修正案九修改了哪些内容,属于时政、法律知识,看你记没记这些知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而是考察你对实际社会生活的感受和推理能力。此题答案为B

  4按照我们一般人平时上网和耳闻目染对社会生活形成的经验感受,刑法是跟违法犯罪相关的,现阶段,我们身边很多行为原来不属于犯罪的,现在都要入刑,就像一般老百姓都知道的,这几年,醉酒驾驶属于犯罪了,甚至不常回家看看照顾老人也是犯罪。就是好多原来由治安管理和道德规范的行为,现在都要纳入刑法,还有这几年国家对网络管理越来越严,传播网络谣言到一定程度也是犯罪。这是一条原则。

  另一方面,既然很多方面行为都入刑,那么最高能判到什么程度呢?一条根本的原则是,死刑会越来越少,如果动不动就判死刑,这肯定是一个国家,是与现实不符的。这是另外一条原则。

  现在假设我们根本就事先不知道刑法修正案九到底改了哪些,按照我们一般人对现在刑法的这两条基本原则的判断,我们把选项带进去看是否符合我们的生活经验。C、D两项非常明显,现在医闹、网络谣言比较严重,应该是入刑了;A项涉及死刑,按照死刑越来越少的趋势,应该符合我们的判断,如果存在疑问,暂且放一放;

  项说的是高考问题,高考是非常严格、公正的考试,如果,影响是比较恶劣的,按照上面第一个原则,应该是要入刑的,而这个选项只是说进行行政处罚,基本可以确定这个选项判断的错误性。7可见,碰到任何专业知识首先要想到的就是回到日常生活经验,通过推理来确定选项,因为常识并不考察专业知识,它的命题要保证非法律专业考生和法律专业考生一起考试的公平性。

  那有人会说,常识出题会不会有靠我们这种生活感受无法判断的选项呢?例如医闹造成严重损失的,一个选项说最高判7年,另一个选项说最高判5年。常识绝对不会这么出题,那是司法考试要考的问题,这就是常识和专业性考试命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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