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汇发国际:权益变动期间为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现将相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两次历史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汇发国际目前仍为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两次历史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汇发国际在两次历史变动触发时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主要是由于其对A股证券法律法规未能充分了解所致,并非主观故意,其在认识到后积极进行了补充披露。
4、对发生的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根据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了公司股份,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减持计划、进展、结果等公告,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汇发国际目前仍为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8年9月29日-2020年1月14日,汇发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汇顶科技股份23,590,006股,占当时汇顶科技总股本455,732,298股的5.18%。本次权益变动后,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663,077股,占当时汇顶科技总股本455,732,298股的10.68%。
2020年1月15日-2022年5月10日,汇发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汇顶科技股份23,150,615股,占当时汇顶科技总股本458,684,580股的5.05%。本次权益变动后,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512,462股,占当时汇顶科技总股本458,684,580股的5.56%。
2018年9月29日-2020年1月14日,汇发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汇顶科技股份23,590,006股,权益变动期间综合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影响后合计减持比例为5.13%。本次权益变动后,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663,077股,占当时汇顶科技总股本455,732,298股的10.68%。
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引起的被动稀释的情况具体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020年1月15日-2022年5月10日,汇发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汇顶科技股份23,150,615股,权益变动期间综合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影响后合计减持比例为5.12%。本次权益变动后,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512,462股,占当时汇顶科技总股本458,684,580股的5.56%。
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引起的被动稀释的情况具体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两次历史权益变动触发披露时点,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权益变动的原因系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其分别在2018年9月29日-2020年1月14日期间、2020年1月15日-2022年5月10日期间,减持其所持有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分别达到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主要是由于对A股证券法律法规未能充分了解,在应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未披露,在认识到后积极进行补充披露。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两次历史权益变动触发披露时点时,除汇顶科技之外,汇发国际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两次历史权益变动触发披露时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无在权益变动后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汇发国际拟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22,786,614 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汇发国际拟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876,619 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两次历史权益变动触发披露时点后的未来12个月内,均存在有其他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对发生的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根据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减持计划、进展、结果等公告,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次历史权益变动前,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2,253,083股,占汇顶科技当时总股本456,910,757股的15.81%;第一次历史权益变动后,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663,077股,占汇顶科技当时总股本455,732,298股的10.68%。
第二次历史权益变动前,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663,077股,占汇顶科技当时总股本455,732,298股的10.68%;第二次历史权益变动后,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512,462股,占汇顶科技当时总股本458,684,580股的5.56%。
2018年9月29日-2020年1月14日,汇发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汇顶科技股份23,590,006股,权益变动期间综合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影响后合计减持比例为5.13%。本次权益变动后,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663,077股,占当时汇顶科技总股本455,732,298股的10.68%。
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总股本变动引起的被动稀释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0年1月15日-2022年5月10日,汇发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汇顶科技股份23,150,615股,权益变动期间综合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影响后合计减持比例为5.12%。本次权益变动后,汇发国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512,462股,占当时汇顶科技总股本458,684,580股的5.56%。
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总股本变动引起的被动稀释的情况具体如下:
两次历史权益变动触发披露时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的汇顶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两次历史权益变动触发披露时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两次应披露本报告书时点的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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